http://www.fankedi.cn 2020-08-18 08:40 重慶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基層定向培養計劃人員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一)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奉節籍)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
(二)面向我市為奉節縣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0年應屆畢業全科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單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8名;
(三)面向我市為奉節縣農村小學訂單定向、公費培養的2020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師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4名。
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奉節縣2020年面向基層定向培養計劃人員考核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8月23日, 如“30周歲以下”,指未滿31周歲,在1989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且須在報考資格審查時提交學歷(學位)證書。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對國家統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責任編輯:郭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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